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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所需

主旨: 函轉交通部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所需,搭乘海、空運航班、高速鐵路、臺鐵、捷運、國道及公路客運、計程車及市區公車,於大眾運具或運輸場站入口處仍應佩戴口罩,進入後,若可維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時,得不佩戴口罩。業經交通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5日以交航字第10950072331號公告發布,檢送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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