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南投縣立瑞竹國民中學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附屬單位決算之分決算
一、依南投縣政府109年5月12日府主決算字第1090106712號函辦理。
二、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第1項第6款規定,預算及決算書,除依第18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又法務部98年4月1日法律字第0980007237號函及100年4月7日法律決字第1000007944號函均說明依前揭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公開之預算範圍,應本於職權儘可能最大範圍公開之。
三、為使本縣預、決算書之公開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決算部分自108年度起、預算部分自110年度起,除無該情事可免編之報表外,請確實公開預算及決算書之完整報表於機關(單位)網站。
二、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第1項第6款規定,預算及決算書,除依第18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又法務部98年4月1日法律字第0980007237號函及100年4月7日法律決字第1000007944號函均說明依前揭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公開之預算範圍,應本於職權儘可能最大範圍公開之。
三、為使本縣預、決算書之公開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決算部分自108年度起、預算部分自110年度起,除無該情事可免編之報表外,請確實公開預算及決算書之完整報表於機關(單位)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