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第二屆國民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 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

教育部第二屆國民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

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

  • 依據
  • 全民國防教育法。
  •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 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
  • 各級學校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實施計畫。
  • 目的
  • 鼓勵國民中小學教師發揮創意與教學專業知能,設計全民國防教育優質融入式課程並落實於教學之中,以培養學生「全民國防」與「全民防衛動員」之概念。
  • 集優良課程教案、教學媒材,提供教師分享與發表之管道,作為實施全民國防教育教學之參據,以推動及落實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之全民國防教育。
  • 發掘具全民國防教育教學熱忱及專業的國民中小學教師,日後倚重其長才進行國民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之推廣及協助發展相關教材與教案。
  • 辦理單位
  • 主辦單位: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
  • 協辦單位: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縣市政府)。
  • 甄選主軸
  • 符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核心理念與精神。
  • 符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全民國防教育」及「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各學習領域之課程綱要。
  • 教學活動與流程能彰顯學習主體、確保核心素養、導引課程連貫統整、活化教學現場與教學評量,從事有效教學、差異化教學、多元評量及適性輔導等精神與理念。
  • 甄選對象
  • 公、私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現職教師,含協同教學之教育人員、代理教師、兼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
  • 每件教案至多3名教師參與且任職學校須為相同縣市。
  • 教案形式:
  • 教案內容:
    • 以國民中小學各學習領域進行設計(可混合領域),融入全民國防教育五大主軸(全民國防、國際情勢、國防政策、防衛動員、國防科技)之一內容。
    • 教案設計之教學活動請以學習內容對應之學習階段的國民中小學生為對象。
    • 結合學校所在縣市之國防相關歷史或特色尤佳。
  • 教案格式規範:
    • 教案紙本資料:每件薦報教案(不含報名表、授權同意書、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以30頁為限(雙面列印、12號標楷體、最小行高,含圖片、表單等相關資料)
    • 教案光碟:教案全文資料(不含報名表、授權同意書、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請以word檔、odf檔或pdf檔儲存至光碟內,全文內之圖片須另以jpg或png檔儲存;影音檔則以wmv、mpeg、mpg、avi、mov等普遍格式儲存,並請務必確認光碟內所有檔案皆可正常執行。
  • 收件方式
  • 請各縣市政府於113年8月30日(星期五)前,備文函送本部辦理薦報作業。
  • 每縣市擇優薦報教案至多3件為限(可不薦報)。
  • 每件薦送教案,檢附資料如下:
    • 封面(需黏貼於信封上)【附件1】
    • 報名表1份【附件2】
    • 教案1式5份【附件3】
    • 切結書1份【附件4】
    • 智慧財產授權同意書1份【附件5】
    •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附件6】
    • 教案光碟1式5份
  • 以上紙本及教案光碟均需繳齊,未繳齊者,視為資料繳交不全,不予評選
  • 評選標準、方式與評選結果公告
  • 評選標準:
    • 擇優推薦方式(先行初評)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訂定辦理之。
    • 本部評選標準如下:

項目

權重

說明

完整性

40%

設計動機及理念、設計依據、「全民國防教育」融入說明、學習目標、學習活動設計等具體、完整且符合主題。

適切性

30%

教案具實用性,易於學習、教學活動可行性高且易推廣。

獨創性

30%

教案具獨特性(結合縣市特色尤佳)、流暢與生活化,能發揮教師個人觀點與巧思並啟發學生思考與視野。

  • 評選方式:由本部召開決選會議評選出優良教案。
  • 評選結果公告:113年10月底以前於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之電子布告欄公告,並將入選優良教案名單函知各縣市政府。
  • 獎勵
  • 獎項:預計入選優良教案22件(若未達標準,得從缺)。
  • 獎勵:
    • 獲選人員:
  1. 頒贈入選優良教案教師每人教育部獎狀乙幀,並由本部函請任職學校敘獎。
  2. 每件教案覈實核予稿費最高新臺幣(以下同)10,000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辦理,撰稿費1,600元/每千字、圖片(照片)2,000元/每張)。
  3. 推薦參加國防部「全民國防教育南沙研習營」及「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個人組予以加分。
  4. 優先錄取參加本部辦理之國民中小學教師全民國防教育相關活動,如:金門或澎湖戰史遺蹟參訪、國軍營軍參訪(空軍基地、軍艦參訪、戰爭體驗館)等。
    • 縣市政府投稿及獲選件數納入各單位對直轄市、縣(市)政府動員業務「精神動員項目」、國防部「推動全民國防教育考核評鑑」及「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團體組考評參據。
  • 頒獎典禮暨發表
  • 俟本部決選完畢後,頒獎典禮暨發表期程將另案公告辦理。
  • 入選優良教案人員需出席頒獎典禮並進行分享發表。
  • 優良教案教學資源由本部彙整後,將掛載於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並上傳各教學資源平臺(學科中心及教育雲等網站),供全國教師參用。
  • 其他注意事項
  • 教案設計可參閱本部108年版國民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補充教材之教師用書(下載網址https://reurl.cc/oeDv7l)
  • 凡參加投稿教案應具原創性,限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之作品。投稿教案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入選教案如經發現違反參加資格,或侵害他人著作權,本部將取消其獎項,並收回所有獎勵。
  • 投稿教案於送件同時,應由參賽者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智慧財產授權同意書」,入選教案之著作權屬於本部。本部基於教育推廣之目的,得以各種方式、永久、不限地區,重製、編輯、改作、引用、公開展示、公開陳列、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重新格式化及發行各類形態媒體宣傳活動等無償方式使用本著作,並得再授權他人使用等永久使用的權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
  • 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教案作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
  • 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計畫中,教案作者於參加本計畫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計畫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計畫注意事項之行為,本部或各縣市政府得取消其參賽或入選資格。
  • 本計畫奉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

 

附件1

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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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足郵資

教育部第二屆國民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優良教案甄選稿件封面

 

寄件人姓名:                                   聯絡方式(手機):

地址:

內附(請自行勾稽檢查)

注意:

  • 左列各件請依左列順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在右上角,請勿摺疊,應平放裝入此信封內。
  • 每1封袋僅限1件教案使用。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 本封袋請以掛號郵件投遞,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或遲誤,而致無法報名,自行負責。
  • 寄件前請再確認類別是否正確,以免影響權益。

£ 1.紙本-報名表1份

£ 2.紙本-教案1式5份

£ 3.紙本-切結書1份

£ 4.紙本-智慧財產授權同意書1份

£ 5.紙本-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

£ 6.光碟-教案光碟1式5份

收件地址:

收件單位:

收件人:

 

附件2

教育部第二屆國民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

 

融入式教學優良教案甄選報名表

任職學校

所轄縣市

收件號碼

(教育部填寫)

教案名稱

教案總字數

(附件3)

    

圖片(照片)

    

作者姓名

任職學校或服務單位

職稱

連絡電話

室內電話:

行動電話:

室內電話:

行動電話:

室內電話:

行動電話:

通訊地址

E-MAIL

             

(報表名以一頁為限)

附件3

教育部第二屆國民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

 

課程教案

教案名稱

教學節數

  節,  分鐘

(1節以上)

融入領域課程

教學對象

國小  年級

國中  年級

教學設計動機

及理念

設計依據

核心

素養

總綱

  1. 請參考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總綱:核心素養項目

領域

  1. 請參考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域領綱要:具體內涵

學習重點

學習表現

  1. 列出融入領域課程的學習表現,且能具體表現在學習目標上
  2. 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需能明確地連結

學習內容

  1. 列出融入領域課程的學習內容,且能具體表現在學習目標上
  2. 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需能明確地連結

議題融入

  1. 以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十九項議題為限
  2. 無則免填

「全民國防教育」融入說明

全民國防教育

學習表現

  1. 列出全民國防教育課綱之學習表現,且能具體表現在學習目標上
  2. 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需能明確地連結
  3. 學習表現:擇1以上填列

1:國防知識

2:對國防的正向態度

3:防衛技能

學習內容

  1. 列出全民國防教育課綱之學習表現,且能具體表現在學習目標上
  2. 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需能明確地連結
  3. 學習內容:擇1以上填列

A:國家安全的重要性

B:全民國防的意涵

C:全民國防理念的實踐經驗

D:全球與亞太區域安全情勢

E:我國國家安全情勢與機會

F:國防政策與國軍

G:軍備與國防科技

H:全民防衛動員的意義

I:災害防救與應變

J:射擊預習與實作

K:臺灣重要戰役與影響

說明

  1. 概述全民國防教育與融入領域課程之連結

結合教育部編製之補充教材

  1. 補充教材指教育部108年編製發行之國民中學全民國防教育補充教材,下載網址:https://reurl.cc/oeDv7l
  2. 填寫範例:

1.國小低年級版:國家與安全生活單元-雙十國慶,生日快樂

2.國小中高年級版:救災防災與動員單元-防災救災與動員

3.國中版:機械與國防科技單元-科技攻防神隊友

4.國中版:教師手冊第17頁延伸活動-軍民通用發明大調查

  1. 無則免填

結合縣市之

國防特色

  1. 填寫範例:

1.新北市:淡水滬尾砲台

2.新竹市:黑蝙蝠中隊

3.南投縣:集集軍史公園

  1. 可參考教育部全民國防教育導覽地圖(軍事歷史古道、眷村文化、國防軍事公園),下載網址:https://reurl.cc/6EbZDM
  2. 無則免填

課程目標

  1. 概述總體課程達成之目標

學習目標

  1. 概述每節課程達成之目標
  2. 結合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呼應核心素養,以淺顯易懂文字說明各單元學習目標

教學架構

  1. 可以圖像呈現或以文字描述

學習活動設計

教學活動內容及實施方式

時間

分配

學習評量

備註

  1. 以下要項供參考
  2. (學習活動略案可包括引起機、發展總結活動、評量等內容,或以簡單的教學流程呈現)
  3. (教學流程需落實素養導向之材法,掌握整合認知、情意、技能與態度,結生活境與實踐凸顯學習策略與過程等)

  1. 以下要項供參考
  2. 說明與學習目標的對應、評量方式及工具等
  3. 簡要說明各項教學活動評量內容,提出可採行方法、重要過程、規準等
  4. 發展核心素養、學習重點與學習目標三者結合的評量內容
  5. 檢視教學活動內容及實施方式與學習評量二者之一致關係
  6. 羅列評量工具,如學習單、檢核表

教學提醒事項

學習評量工具

  1. 學習單、評量表或學習者心得

教學設備/資源

參考資料

(含教材來源)

教學心得與省思

  1. 參考建議要項:教師教學心得、教學省思或修正建議等

附錄

  1. 有關本教案之教材、學習單、測驗題、補充說明、活動照片、圖片、相關網站等資料
  2. 教學用影片及教案實作所拍攝之影片等數位內容,請燒錄於光碟
  3. 無則免填
             

附件4

教育部第二屆國民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

 

優良教案甄選切結書

教案名稱

教案作者

姓名

所屬學(請填寫全銜)

作者1

作者2

作者3

本人/團隊參加教育部第二屆國民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優良教案甄選所繳交之競賽作品,完全由本人/團隊自行設計,無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並且未曾於其他任何比賽獲獎,若與實情不符願自行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放棄所有法律訴訟抗辯權。倘違反規範且獲入選,無異議由教育部取消其獎項及收回所有獎勵。

本團隊同                   簽具本

此致

教育部

切結代表: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備註:以正楷文字於表空白處填寫資料。

附件5

教育部第二屆國民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

 

優良教案甄選智慧財產授權同意書

教案名稱

教案作者

姓名

所屬學(請填寫全銜)

作者1

作者2

作者3

茲同意本人/團隊參加教育部第二屆國民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優良教案甄選獲入選之教案,授權教育部為教育推廣之目的,得以各種方式、永久、不限地區、不限次數,重製、編輯、改作、散布、引用、公開口述、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陳列、重新格式化及發行各類形態媒體宣傳活動等無償方式使用本著作,並得再授權他人使用等永久使用的權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本人/團隊絕無異議,特立此同意書。

本團隊同                   簽具本授權同意

此致

教育部

切結代表: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備註:以正楷文字於表空白處填寫資料。

附件6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教育部辦理「第二屆國民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融入式教學優良教案甄選」,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教育部及服務學校(單位)所屬之縣市政府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 蒐集之目的:辦理教案甄選等目的
  • 蒐集之個人資料【姓名、服務學校(單位)、職稱、連絡方式(包括電話號碼、通訊地址、E-MAIL)及身分證字號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 教育部及服務學校(單位)所屬之縣市政府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 教育部及服務學校(單位)所屬之縣市政府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 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教育部及服務學校(單位)所屬之縣市政府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 教育部及服務學校(單位)所屬之縣市政府將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本次以外之行銷推廣、宣傳及輔導,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之目的範圍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教育部及服務學校(單位)所屬之縣市政府行使下列權利:(一)查詢或請求閱覽(二)請求製給複製本(三)請求補充或更正(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五)請求刪除。
  • 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教育部及服務學校(單位)所屬之縣市政府不負相關賠償責任。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教育部及服務學校(單位)所屬之縣市政府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 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教育部及服務學校(單位)所屬之縣市政府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 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教育部及服務學校(單位)所屬之縣市政府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本人已充分知悉上述告知事項。

本人同意教育部及服務學校(單位)所屬之縣市政府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

立同意書人: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