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之服務時數積分採計原則

主旨:有關113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之服務時數積分採計原則,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本會於110年12月2日技專招聯試字第1102130188號函知各國中學校,並於招生官網公告,因應疫情期間影響學生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或社區服務,「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調整為服務時數每滿1小時得0.5分(積分上限15分,計30小時)。且僅適用參加111學年度及112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合先敘明。
二、 113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恢復原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滿1小時得0.25分(積分上限15分,計60小時)。
三、 敬請轉知輔導貴校學生並公告周知。